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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来源:南方海洋实验室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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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2024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背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涉及的20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金融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数据安全等。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宪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




【活动预通知】




4月至5月,实验室将举行2024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各活动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一、国安保密视频展播


地点:海琴4号中庭大屏及侧屏、 楼内宣传栏


内容:展播国安保密公益宣传片《这十年》《一秒钟》及相关宣传海报




二、安全保密知识讲座


地点:海琴4号会议中心


内容:总体国家安全观及数据安全专题讲座,安全保密案例视频展播




三、安全保密知识竞赛


地点:海琴4号会议中心


内容:以《2024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手册》为主要学习内容开展线上知识竞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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