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关于征集2022年度自主科研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来源:南方海洋实验室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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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南方海洋实验室2022年度自主科研项目立项和资助工作,根据《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海室发〔2020〕73号),现面向南方海洋实验室创新团队、公共平台及合作共建单位等征集2022年度自主科研项目指南建议。

01 自主科研项目定位要求

南方海洋实验室自主科研项目遵循统筹规划、动态设置、择优支持的原则,根据研究类型,设置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重大基础设施研究与建设和其他等五类,项目应符合南方海洋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问题为导向,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

(二)突出原创,聚焦前沿;

(三)突破瓶颈,共性导向;

(四)为创新团队标志性成果提供有效支撑或补充拓展;

(五)利用南方海洋实验室已有的科技成果、海洋公共平台、基础设施等开展的技术研究或开发项目,有利于提升研究手段,优化研究条件,促进资源、数据的共享和有效利用,支持并推进实验室海洋公共平台的发展。

2022年度拟优先采纳的指南建议重点面向海洋环境与资源、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人文与考古领域,鼓励结合海上科学实验和有关航次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或结合珠海市地方产业发展实际提出的相关研究方向。

02 指南建议书

(一)立项依据。项目的立项依据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特别是需要项目资助的必要性。

(二)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及创新点。项目的研究目标、拟解决的核心问题、围绕解决核心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项目的创新点。

(三)预期标志性成果。通过该项目可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并列出预期研究成果形式和具体考核指标。

(四)工作基础和队伍情况。团队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内外所处的位置和队伍状况。

(五)与国家、地方计划项目、南方海洋实验室创新团队等的关系。

(六)研究周期、预算需求和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提交的指南建议应避免与国家、省市及其他来源已资助项目或已采纳指南建议重复

03 指南建议书提交方式

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指南建议书”和“指南建议预期产出表”电子版(模板详见附件1-2)反馈至南方海洋实验室邮箱:baihongxin@sml-zhuhai.cn。联系人:白宏新,联系电话:0756-3996032。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 附件1 南方海洋实验室自主科研项目指南建议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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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 南方海洋实验室自主科研项目指南建议预期产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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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 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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