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实验室公共平台4名科研人员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中国民航局组织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CAAC超视距驾驶员(机长)执照考核。按照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我实验室已基本具备为用户单位提供设备、人员和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的资质与能力,为无人机规范化管理、依法合规共享使用提供有力保障。
1.设备情况
南方海洋实验室成立以来,为打造科研硬实力、提升科研效率,相关公共平台根据承担的任务需要,先后购置了V10垂直起降无人机、D20多旋翼无人机和河豚A2无人直升机等10余架无人机,配有光学全画幅、中画幅航测模块、倾斜测量模块、双镜头高光谱成像系统、机载面阵式高光谱成像仪、光学、激光雷达等任务荷载,承担海洋观测、监测及航空测绘工作等多种任务。无人机自主化程度高,对无人机驾驶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
2.飞行要求
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按照分类管理思路,明确无人机使用单位要建立产品识别码和所有者实名登记制度,使用单位和操控人员必须取得资质;严格飞行活动管理,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建立飞行活动申请制度和飞行活动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固定翼、旋翼无人机队
3.获得资质
为此,实验室提前谋划、统一部署,安排人员考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机长执照,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在平台设施部牵头协调、人力资源部的具体组织下,经报实验室领导批准,选派万山海上测试场谭琦、海洋遥感信息中心任洪凯、海洋科考平台周海涛、南海四基观测系统吴延俊等四名科研人员,参加了某航空公司于11月12日至12月8日在珠海、佛山举办的无人机驾驶员培训。
4名同志刻苦学习了CAAC驾驶员(机长)的全部课程,深入系统了解了中、小型多旋翼和垂直起降无人机的飞行原理、系统组成、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通过实操训练,熟练掌握了无人机的维护、操控技能,在12月8日民航局组织的考试中不负众望,均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严苛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取得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超视距驾驶员(机长)执照。按照《条例》要求,我实验室已基本具备为用户单位提供设备、人员和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的资质与能力,为无人机规范化管理、依法合规共享使用提供有力保障。